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政务   2024-10-31 16:39   西藏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孜区审计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达孜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具有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主要内容

1.招标代理范围:负责达孜区审计局采购“达孜区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招标工作;
2.招标代理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项目总投资及招标代理费

项目审计资金总量为302804.49万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意向服务单位必须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简介名录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6.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公司业绩证明、征信证明(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4.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五、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甲方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等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甲方完成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项目涉及情况;
10.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具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时(5个工作日),前携相关材料到(拉萨市达孜区审计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联系方式:15889029816   
                 15751835768

七、比选及公布方式

采取不见面比选方式,结果公布在“e讯达孜”微信公众平台。
特此公告。   

来源达孜区审计局
编辑:日桑
校对:贾晋  
审核:孙浩     朱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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