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冷链设施方向)补充申报开始 →

文摘   2024-10-09 18:19   海南  

补充申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

(冷链设施方向)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精神,鼓励企业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我委开展2024年现代物流业奖补资金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额度


申报企业类型为物流企业。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总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的冷藏设备、冷藏车可申报。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盖公司章);

4.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材料,可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5.绩效目标申报表;

(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6.真实性负责声明书;

(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7.冷藏设备、冷藏车购置发票、冷藏设备、冷藏车清单和照片、冷藏车行驶证、真实性负责声明书等。



申报流程


(一)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传“三、申报材料”的文件,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县(区)发改部门。


(二)海口市、三亚市区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级发改部门。市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省级发改部门。


(三)除海口市、三亚市外,其他市县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省级发改部门。


(四)省级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通知企业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专家评审。


(五)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奖补额度,在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其他要求


企业获得奖补资金一年后,项目单位要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所发挥经济社会效益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前在系统中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逾期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郭俊杰

联系电话:88252315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

1.申报书参考范本

2.“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来 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 辑:赵一丹

审 核:高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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