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要求。现将我县审批通过创业担保贷款15户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对反映问题查证属实,将取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举报电话:0953-6019298
附件:盐池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