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司法局“三化三到位”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政务   2024-10-24 17:10   陕西  

今年以来,山阳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统一规划、规范标准、功能完善、法治为民”的原则,对标对表,加大投入,全力加快县、镇(街)、村(社)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坚持统一化规划,阵地窗口建设到位。按照省市关于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重新规划布局、改造新建,并将县人民调解中心纳入一并规划建设,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建成了一个300平方米的高标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均衡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镇(街)协调对接,立足实际,稳步有序推进镇(街)公共法律工作站建设,全面建成了18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坚持抓点示范,强化上下联动,完成了丰东社区、红土岭村等86个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坚持标准化要求,标识制度安装到位。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设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工作站(室)背景墙、外观标识、标志标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来访、咨询、预约等台账全部建立,实现了外观标识规范、制度机制规范、资源配置规范、工作运行规范,形成了整体统一规范、优势资源聚焦、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法律实体平台,提升了法律服务对外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优质化服务,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配备工作人员7人,设置了综合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人民调解等6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18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司法所设置1-2个窗口,司法所干部轮岗值班,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切实让基层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结合法律顾问工作,2个律师事务所律师、4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扶,定期定时入驻工作站,并深入到村(社)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

来 源 山阳县司法局


审核|成 萍

编辑|张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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