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甘肃省医院评审办法(2023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甘肃省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兰州石化总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了全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委务会议研究,拟确定兰州石化总医院、白银市中心医院、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定西市人民医院、临夏州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确定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医政处 0931-4818226、驻委纪检监察组 0931-4818122
电子邮箱:gswstyzc@126.com
编 辑 | 胡云霞
编 审 | 胡小冬 李王强 何 凡
监 制 | 张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