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日“纪” | 宝山区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政务   2024-12-06 18:12   黑龙江  

 

开栏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双鸭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职责定位,找准找实履职尽责切入点着力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奋力谱写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即日起,“清风双鸭山”微信公众号推出“清风日‘纪’”专栏,及时反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工作推进中的生动实践、经验成效。
 “你单位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以上11名同志未因违纪违法问题被区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近日,宝山区纪委监委向区委组织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今年以来,宝山区纪委监委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代表评选、评先评优等,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明确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回复廉政意见412人次。


 宝山区纪委监委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痕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控人员知悉范围,严肃保密工作纪律,对打听过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说情干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以及工作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失密泄密以及出具结论失实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此外,宝山区纪委监委建立联合会审机制,明确规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采取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区纪委监委综合室牵头,审理室、党风室联合“会诊”,在综合提出的审查情况基础上提出初步回复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正式函复相关单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我们在做好回复的同时,将日常监督触角延伸至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晋级晋升、职务调整等各环节,确保选出来的干部政治过硬、能力过硬。”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编辑:张佩婷

审核:王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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