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山东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近一个月以来,该局公布了11条关于快递公司擅自使用快件箱和驿站投件的处罚信息,涉及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品牌。
同日,上述多个品牌客服表示,用户可设置送货上门的收件偏好。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披露处罚信息。
据披露,山东申冠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品牌为申通)未提前与用户联系,擅自将快件放至驿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即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规定。11月6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此前,据交通运输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圆通快递员小张告诉记者:“我平均每天要送上千件,高峰时超过1400件,如果每件都打电话征求客户同意,3天也送不完。”
小张表示,他负责周围6个小区的圆通快递投递业务,由于送货量大,根本没有时间给客户打电话,都是直接将快件放在菜鸟驿站、收件智能柜等存放点。
“件多、快递员少是将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点的一个原因。”
中通快递员小孙表示,正常情况下,每件送货上门需要5分钟,加上白天很多客户不在家、电话打不通、收件地址不详等原因,综合下来一天上门投递送不了100件。
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三通一达”等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每投一个件只能拿到0.7元左右,但如果将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点,保存、编码、通知客户领取等工作都由第三方存放点负责,每件只用缴纳约0.3元的“暂存服务费”,就能大大提高快递员的承揽业务量和投递效率。
圆通速递客服表示,用户如需送货上门服务,可在详细收件地址后面备注“送货上门”或者“电话联系送货上门”。
申通快递客服则称,“派件员如未经过收件人同意,不能把快件放在快递柜、驿站等。只要写有几层几号详细的派送区域内的地址,必须送货上门的。”
(来源:九派新闻、中国消费者报、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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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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