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简称“四上”单位)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有义务按照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申报入库。
入库纳统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政府而言,入库纳统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来源,促进其更好地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对于企业而言,入库纳统是经济实力的体现,有助于企业获取更精准的对企服务,更好地发展壮大。
一起来了解一下入库要求吧!
入库标准
01
规模以上工业
02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03
规模以上服务业
04
建筑业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企业入库申报
所需材料
第一批、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11月19日、12月31日,请及时报送材料至大涌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统计办。申报入库单位需提供《一套表调查单位年/月度纳入申报表》、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对应行业的具体申报材料,请咨询大涌镇统计办。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文俊
电话
0760-87725584
办公地址
中山市德政路33号大涌镇人民政府经贸大楼307室
衷心感谢
涌发布编辑部 编辑 李泽凯、熊梵希 责编 戴炳辉、李 仁 编审 郭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