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超3000万元!上市公司实控人借道信托被罚

财富   2025-02-05 16:45   北京  
2024年年底,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的通知。公告称高光荣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高光荣“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

近日,《金融时报》记者关注到,上述事件又有新进展。

春节前,新易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的通知,高光荣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公告内容显示,高光荣因违规减持、信披违规等问题,被没收违法所得950万元并处合计2200万元的罚款。

新易盛在公告中表示,《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个人,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并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因何被罚?

据记者了解,高光荣违规行为发生在2023年,主要通过“借道”家族信托。

据公告披露,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在建信信托设立的金源家族信托单一信托2号(以下简称为“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华泰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占新易盛总股本1.42%的“新易盛”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6万元。

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新易盛”期间,未如实向新易盛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新易盛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同时,对高光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何为家族信托?

据记者了解,根据《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要求,家族信托属于“信托三分类”中资产服务信托业务项下的财富管理业务。家族信托的核心功能之一是能够实现资产所有权、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分离。

业内人士介绍,如果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时保留了过多的控制权,例如对信托财产的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等,可能导致信托被认定为委托人的“影子账户”。

家族信托应当如何规范发展?用益信托相关研究认为,家族信托的设立目的必须合法合规,不能用于规避法律责任或损害他人权益。否则,信托可能会被穿透甚至撤销。

“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土特色,逐步构建更成熟的家族信托生态。一方面,在法律层面明确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权责边界,设立强制的监管与透明化要求,避免权力滥用;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亟须培养专业化团队,加强家族财富管理的服务能力,建立既懂金融又熟悉法律与文化的跨领域团队。”专家建议。

业务开展需合法合规

春节前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这一文件的出台,在信托业乃至整个金融领域都引发了广泛关注。

《意见》中提到,要严密监测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非标资金池业务、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信托业务风险。坚决清理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非标资金池业务。

据记者了解,对通道业务以及资金池业务严密监管并非首次提及。2023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过去,部分信托公司在这些领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比如,2024年有3家信托公司的处罚事由与违规开展通道业务有关。

“这种运作模式容易掩盖风险,导致风险积累和传导,不利于信托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业内人士看来,信托公司应积极拥抱监管,对于属于监管套利的通道业务“应清尽清、能清尽清”,回归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业务,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在大资管时代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为实体产业提供更多资金活水,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具投资价值的产品和更具行业特色的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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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见习记者:史佳桐
编辑:杨晶贻
邮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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