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
贷款直转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压力,我中心从即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
首批办理该项业务的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
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详见我中心官网《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办理须知》。
特此通知。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来 源:重庆公积金
编 辑:王恭之
校 对:陶圆
责 编:周芮
副总编:陈维强
总编辑:刘德贵 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