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将“校园餐”投诉举报及奖励方式予以公布。
一、消费投诉举报热线:12315
二、投诉举报电话(传真)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96-6623315、6622212(传真)
三、邮寄地址及现场受理窗口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巴州博湖县团结东路117-2号
四、投诉举报奖励
对于举报的“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市监稽规〔2021〕4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市监规〔2024〕9号)的规定,予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消费投诉热线、电话、传真、邮寄、现场窗口反映等方式,对学校(含托育机构)食堂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