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园建筑物内禁烟的通知

文摘   2024-10-31 20:59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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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园建筑

物内禁烟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特下发本通知。

一 、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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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明确禁烟责任,落实禁烟措施,让广大师生认清吸烟和二手烟的严重危害, 杜绝校园建筑物内禁烟场所的吸烟现象,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禁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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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 不得设置吸烟室,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三、禁烟责任及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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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制定有关禁烟的工作计划和禁烟措施,落实相关的设备、设施。

2.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各单位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落实学校禁烟工作各项部署,完善本单位禁烟措施。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武装部(保卫处)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吸烟行为的监控。

4.纪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后勤管理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武装部(保卫处)等部门联合组建禁烟监督巡查队伍,对全校禁烟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并对校园内禁烟区域吸烟现象进行教育劝阻。

5.校园内经营网点不得销售烟草,违者按《东北石油大学校内商铺管理守则》进行处理,劝阻无效者予以清退。

6.所有教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禁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或敬烟。

7.凡校外人员在学校内吸烟的,校内人员有义务阻止。


四 、宣传教育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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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管理处在禁烟场所张贴统一的禁烟标志,悬挂、张贴烟草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的提醒标识。

2.宣传部门积极利用校内宣传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加强禁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3.各单位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契机集中开展禁烟教育。

4.学生工作部门要着力抓好学生禁烟工作,做到要求到位、 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学生手册》应明令学生不得违规吸烟,并积极引导吸烟学生戒烟,特别是不能在学生宿舍内吸烟;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干部应将学生禁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5.学校将加强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禁烟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处理。

6.各单位应将禁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及各类先进评选的考核内容之一。

7.师生因违规吸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的纪律处分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东北石油大学

2024年10月30日

图文编辑| 马孝博

责任编辑| 赵瑛杰

审  核| 王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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