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两个集中燃放点→

政务   2025-01-19 12:03   江苏  

1月18日,我区发布关于在禁放区域内的农村地区划定临时限放区域的通告。(具体内容,点击阅读)





2025年

我区继续设置

2个集中燃放点

引导市民有序燃放


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集中燃放地点

如下图,市民可以在“高德地图”搜索“燃放点”导航前往燃放。

友情提醒

请广大市民妥善安排,错峰出行。到现场后服从管理,按现场指示牌停车,以安全文明方式燃放。

燃放安全提示





1.不得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以及铁路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附近燃放,不得在人员聚集地等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燃放时应仔细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说明书安全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区域,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或插入地面及其他固定物上;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要立即靠近产品,15分钟后再去处理。
3.严禁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严禁驾骑车辆追逐燃放、手持对射、朝向人群楼群等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
4.燃放时应保持清醒,酒后燃放风险大;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5.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求助120。



购买携带提示





1.市民应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正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非标产品,拒绝非法流动摊点,拒绝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和朋友圈购买寄送烟花爆竹。
2.个人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不当储存引发安全问题。
3.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4. 严禁在托运的行李、货物和邮寄的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
5. 严禁快递寄送烟花爆竹。



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违法行为查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 全区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 全区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57303007

END




来源:南京发布等

编辑:黄宇欣

校对:杨黎霞

责编:宋   涛

声明:凡高淳发布微信原创稿件,转载或引用请务必注明来源及原作者!部分稿件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高淳发布
南京市高淳区官方权威发布账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10001)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