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养老服务消费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安排。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出台《若干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大和优化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努力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多个“首次提出”
《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5个部分,共19条政策措施,涉及多方面金融支持措施。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若干措施》首次提出推动养老服务供需适配,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在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下的养老服务需求;首次提出创新拓展“智慧+” “行业+” “平台+”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首次提出将每年10月设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首次提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同时依托共建“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开拓国际养老服务市场,推广中国养老服务技术和产品。
其中,在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推动金融服务终端适老化改造,保留现金、存折等传统服务方式。
在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到,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识骗防骗集中宣传活动,提升识骗能力。高效处理养老服务消费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服务消费纠纷快速调处和先行赔付机制,高效便捷开展纠纷调处。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政策落地实施。
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
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升老年人消费意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支持理财公司发行养老理财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加大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探索,适应不同年龄段和风险偏好的老年人群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科学厘定费率。
《若干措施》要求,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质效,鼓励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老年用品租赁、适老化改造等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养老设施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范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是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增强消费意愿的有力支撑。” 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抓好这些政策措施落实,需要从供需两端发力,确保养老服务价格可承担、运营可持续、质量有保障。
该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多措并举降低供给端经营成本和价格。在税费优惠方面,严格落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支持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机构融资需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提升需求端支付能力。聚焦破解失能照护支付难题,明确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着眼增强养老消费储备,鼓励信托公司加大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探索,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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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