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陈某水在“平安厅”茂名公安局长信箱反映,在茂南区某路红绿灯处有大巴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请求相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
10月30日,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辖区中队派警前往茂南区某路红绿灯处进行巡查,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K2****的大巴车在上述地点的车位上停放。
经核查,该大巴车是茂名某公司车辆,其主要接送该公司员工上下班使用,平时停放在公司大院内。由于道路围蔽施工,只预留一车道供社会车辆通行,一车道狭窄转弯半径不足,导致该大巴车无法驶入公司大院。该公司负责人与施工方协商,在茂南区该路口设立临时车位供该大巴车使用。施工方当时未考虑到大巴车停放时会影响该路北往南方向调头的车辆的通行及其它的安全隐患。
10月31日,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告知施工方该路段存在的问题,施工方于当天将茂南区某路口临时车位清除,同时安排新的停车点供大巴车停放。
11月1日,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回访陈某水,向其反馈了相关核查处理情况,陈某水表示理解。
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不仅会导致人车混行,而且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会导致非机动车辆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
来源:茂名公安(封面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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