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厚植爱国情怀——2024年秋季学期法治活动进校园

文摘   2024-09-30 17:21   海南  

普法宣传

——学法 懂法 守法——

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形成遵纪守法的正确观念,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2024年9月29日,特邀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儋州黄冈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刘霞庭长主讲,政教处林政健主任主持,儋州黄冈实验学校近800名师生共学宪法知识。



(政教主任林政健主持)


普法讲座

#普法宣传



霞庭长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的结构。接着刘霞庭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从历史发展角度,向同学们讲述了宪法的变迁。“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霞庭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是母法,普通法是子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她向大家科普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刘霞庭长着重与大家分享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有限度的,享有权利,超过限度就不为制度所保护,甚至可能构成越权或滥用权力,而要求义务人作出超出义务范围的行为,同样所禁止。在权利和义务的资源分配上,权利人不可能永远无限制地享有社会利益,义务人也不可能永远承担社会的不利和损害。权利人在享受权利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随后,她又为同学们介绍了国徽、法徽、五星红旗的构成与各自部分的内涵。最后,本次活动在全体肃穆而立,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结束。



发放宪法本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通过开展法治活动进校园,让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到了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明白了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END




审核|杨国孝 叶荣辉

文字|曹佳阳

编辑|陆迪





海南儋州黄冈实验学校
儋州黄冈实验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南省儋州市迎宾大道,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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