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检察日报》数字检察·探索
探寻数智赋能监督的新路径
编者按 作为使用大规模数据和强大计算能力训练出来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具有高度的通用性和泛化能力,随着数字技术的深入发展,检察机关在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同时,也在积极学习、探索大模型的应用路径,以期进一步提升数字赋能监督质效。大模型为检察工作带来新机遇,同时也对数据安全、技术应用等提出更高要求。本刊以此为切入,呈现专家学者理论洞察、省院实践经验与基层院的一线反馈,为检察机关智能化转型提供有益思考和借鉴。
原标题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实战应用
鲁建武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有效推进了高新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也为各地检察机关设置了一道如何因地制宜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答题”。
安徽省检察院在《2024年全省数字检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人工智能认知大模型在检察机关的落地应用”以来,积极利用当地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态势,以“人工智能+”行动为基点,稳步构建生成式大模型应用系统,打造服务于全省检察机关的生成式大模型应用系统,逐步探索场景试点等工作,用大模型的“小练兵”“微创新”摸索数字检察发展路径,以数字赋能驱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大模型是数字检察的“枝叶”。大模型是具有大规模参数和复杂计算结构的机器学习模型,具备提供自然语言理解、文本生成、知识问答、多模态等能力,为千行百业带来触类旁通、自适应的智慧涌现,也为检察机关大模型的培育和探索提供了智慧化路径。
在数字检察战略中,大模型能充分发挥数据效能,有效“合并同类项”。数字检察战略以个案办理为起点,以系统治理为终点。如果说数据是数字检察的“根系”,大模型则是数字检察的“枝叶”。基于数据进行训练和逻辑推理,大模型在辅助检察办案实际运用中,能够实现人机交互方式的自然化、信息承载形式的模型化、案件审查的精细化,有效补足检察人员技能欠缺、补全卷宗材料信息维度、补强法律监督能力,帮助检察人员突破人机交互的语言障碍、信息传递的时空限制和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局限,能更好地处理“同案同判”和“个案差异”之间的矛盾,有效提升案件规范化程度和办案效率。
二、从“一省之计”变“长治之策”。安徽省检察院充分认识到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应用优势,围绕《方案》制定目标,推动全省数字检察顶层设计的完善,组织人工智能生成式大模型专班,以基层工作重点、痛点、难点为出发点,明确研发场景和应用需求,梳理实际办案思维逻辑,推动大模型在办案过程中的应用,为检察机关大模型创建从“一省之计”变为“长治之策”打下良好开端。
在安徽,检察机关大模型创建拥有天然的培育土壤。一是需求牵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检察机关受理案件量逐年增长,据统计,近5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5万余件,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牵头的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的应用,在数据积累和政法一体化机制方面,具有相应的实践积淀。二是技术支撑,依托安徽高新科技企业国产化算力模型训练后发布的法律大模型,实现了多模态交互、语音识别通用能力和制卷、阅卷、文书等工具的自动输出功能,可全面提升法律专业任务上的准确性,为检察机关大模型培育夯实了能力底座。
三、场景驱动应用先行,实现“点穴式”赋能。有了深耕的土壤,便有破土的藤蔓。通过大模型学习证据分类规则,可将检察机关受案后的卷宗规整成符合检察官阅卷习惯的电子卷宗,让证据一目了然;通过大模型深度解析卷宗材料,分析填录规则,可助力检察官自动填写案卡信息并回传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大模型理解卷宗内容,可自动将破案经过、犯罪事实等核心要素提取展示,并定位相应证据材料,帮助检察官快速梳理案情。
检察机关大模型的应用是“点穴式”的赋能。在安徽省检察院的推动下,安徽省检察机关大模型的应用提升了大模型的实战应用价值,推动检察官办案提速增效。目前,安徽省检察院正在探索文书生成等六大场景的大模型应用。
应用的探索展示了检察机关大模型的优势。具体体现在提升案件分析效率,通过文本数据的深度学习,精确高效提炼事实描述、证据链构建等关键要素,为检察官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案件分析;高效优化文书撰写流程,自动生成或辅助生成格式规范的审查报告、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决策支持更加全面,通过对以往案例的学习和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理解,可对复杂案件办理提供科学合理的预测和建议;强化知识传递,集成丰富法律知识和案例经验的大模型平台,可快速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可持续性发展的人才培训机制。
四、强化数据训练,推出创新“连环招”。安徽省检察院在推进大模型应用过程中,高度重视规模化的数据训练与优化工作,致力于模型的推广与普及。在数据训练及案件办理反馈等关键环节,安徽省检察院持续强化数据标注与训练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得以充分利用,并从静态存储转变为动态应用,为大模型的深入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实践指导。
目前,安徽省检察院强化以高科技为支撑,训练了数百余份案件卷宗、法律文献以及安徽省地方性法规,将业务数据从知识的书架搬上信息化应用的“货架”。
此外,安徽省检察院还结合实战试用和反馈,不断调优检察机关大模型,以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逐级探索开展试点应用和技术普及,通过案例研究、在线培训等方式,让检察机关大模型能够形成从应用到数据、从底座到场景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安徽省检察院将加强产学研用的融合发展,不断夯实大模型底座能力和国产化进程,推动法律监督在通用人工智能浪潮中获得革新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作者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