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一车一平台”,不得一车违规挂靠多平台

汽车   2024-11-14 10:02   浙江  

新罗区交通运输局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龙岩中心城市形象,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引导网约车行业向高品质、差异化经营方向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提升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监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新罗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完善制度。网约车平台完善人员机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落实“福建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要强化安监系统运用,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

(二)合规经营。网约车平台不得为非龙岩车籍地的网约车辆和无证车辆违规派单,同时,网约车平台企业必须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接入“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龙岩市网约车监管平台”等监管系统,及时、完整提供平台相关数据信息,便于调取查阅;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三)畅通投诉。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需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开设企业内部投诉电话,专人负责接听处置,确保投诉件件有回访,办结率、满意率达标。

(四)规范定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落实明码标价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司乘权益。

二、规范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一)车辆合规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1.应当符合规定准入条件;2.须龙岩车籍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落实“一车一平台”管理制度,不得一车违规挂靠多平台;4.按规定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等。

(二)人员合规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1.应当符合准入条件;2.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三、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1.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线上提供服务的应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一致,且只能对龙岩车籍地的“双合规”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派单,不得为非龙岩车籍地的网约车辆和无证车辆违规派单;2.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3.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4.要对长期未开展线上经营的个体驾驶员,发出回场检查要求,屡次不接受检查的,由网约车平台企业公告解除合约;5.应当依法纳税,承担承运人责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保证运营安全,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二)网约车车辆:1.不得同时接入两个及以上网约车平台,驾驶员根据自身需求变更接入的网约车平台;2.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严禁巡游揽客;3.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三)网约车驾驶员:1.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2.不得违规收费;3.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四)其他:任何网约车平台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四、严格法律责任

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网约车驾驶员的违规经营行为,由新罗区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由交通执法部门予以罚款。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新罗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部门分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相应职责予以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新罗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相应职责予以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一)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订单“双合规”率未达要求的,给予限期责令改正。

(二)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违规向同时接入两个及以上平台的网约车、非本平台的网约车、非龙岩车籍地的网约车和无证车辆派单或推送订单的,给予限期责令改正。

(三)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未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或虽设置“一键报警”但无法正常使用的,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给予限期责令改正。

(四)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未履行管理责任,未承担承运人责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的,给予限期责令改正。

(五)对于网约车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接入“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等相关行业监管系统,如实、完整提供平台相关数据信息的,给予限期责令改正。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五年,执行期限到期后再依据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来源: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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