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保局重要提示

政务   2025-01-09 13:33   江苏  



亲爱的返乡朋友们

春节将至

您是否已经准备好回家的行囊了呢?

在享受团圆喜悦的同时

别忘了关注一下自己的医保哦!

如果您计划长期居住在老家

或新的工作地点

记得及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确保您的医疗保障不中断




Part.01




哪些情况

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跨市或跨省)流动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注:苏州大市范围内流动就业医保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Part.02


医保关系转移的内容

有哪些?




医保关系转移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职工医保缴费信息的传递,二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





Part.03


医保关系转移的办理渠道

 有哪些?




(一)转出

1
线上办理


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江苏省内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均已接入),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navo.top/EZzIva)“个人网厅”中的“转出申请”模块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申请时报错无法提交成功的,参保人可登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通过“我要办—转移凭证打印”不见面办理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
线下办理


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的,参保人需在原参保地申请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转入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navo.top/EZzIva)“个人网厅”中不见面办理“转入申请”。若转出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申请通过校验提交成功的,参保人员只需等待即可;若转出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申请报错办件无法提交成功的,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





Part.04


医保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




01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02

转出地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并录入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03

1. 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并录入相关信息;2. 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参保人个人账户。





Part.05


转移进度查询方式




参保人通过上述不见面方式申请办理转出、转入业务后,由两地经办机构间配合完成相应转出、转入流程,无需参保人两地奔波。如需了解办理进度,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http://navo.top/EZzIva)“个人网厅”的“我要查-转移接续查询”或“江苏医保云”APP中的“我要查-转移接续办事进度查询”中进行转移进度查询。





Part.06


温馨提醒




1. 如参保人异地医保转入苏州且涉及个人账户金额转入的,在资金转移注入苏州个人账户的同时会有短信提醒,参保人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即可。


2. 线上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请务必确认新参保地已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原参保地暂停参保,否则将会提交失败。




若有疑问
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
0512-12393进行咨询


来源: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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