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间,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送达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章锋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亿五千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公告称,章锋自2022年1月起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影响公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章锋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回天新材3月21日发布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就此前公司公告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被刑拘事项,做出进一步披露。公司表示,章锋自2022年1月卸任以来,其未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产生影响;该事项系章锋个人涉案,不涉及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责任,截至目前,未发现公司及全体董监高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公司资金周转顺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3月17日公告显示,回天新材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章锋家属的通知,获悉章锋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据悉,章锋为回天新材创始人,目前为公司的“终身名誉董事长”。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章锋持有回天新材约7.49%股份。去年2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章锋与配偶杨莲花离婚,并将所持股份的一半分给杨莲花,此后二人持股比例相同,不过,对应的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其子,即现任董事长章力。
此外,公司股东章锋、杨莲花、史襄桥、王争业和赵勇刚分别与章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章力,章锋、杨莲花、史襄桥、王争业和赵勇刚为章力之一致行动人。
据公司官网,回天新材是中国胶粘新材行业历史悠久企业,拥有47年发展历史,以研发为核心,不断突破胶粘新材创新技术,率先解决卡脖子难题,实现国产替代。产品系列齐全,拥有六大学科2000多种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大交通、5G通信、消费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
业绩方面,回天新材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30.28亿元,同比减少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3亿元,同比减少44.86%;基本每股收益0.2935元,同比减少46.27%。
截至11月15日收盘,回天新材股价跌4.22%,报9.07元/股,总市值50.74亿元。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付名妤
编辑 石展溥 责编 宁可坚 校审 梁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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