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示】2025年1月1日零时起,泰来县这些地方将启用道路交通监控抓拍设备

文摘   2024-12-17 16:23   黑龙江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将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令标线;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超速行驶等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并依处罚。
具体地点如下:

    一、交通信号灯路口位置:

     1、泰来县飞鹤大道湖畔北门信号灯岗。

     2、S313省道18KM+200M永安信号灯岗。 

     3、G313省道32KM+700M塔子城南门信号灯岗。

     4、泰来县大兴镇中心街信号灯岗。

    二、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接打电话位置:

     1、S216省道3KM+835M龙坑出城卡口。

     2、S216省道22KM+370M麻籽岗南卡口。 

     3、X302麻子窝棚-宁姜0KM+10M麻籽岗东卡口。

    三、区间测速:

     1、G231国道375KM+005M泰克区间至381KM+975MT泰榆区间段测速(双向)。

     2、G231国道383KM+650M泰三区间至388KM+700M泰宏区间段测速(双向)。

     3、G231国道401KM+190M基区间至405KM+930M东明区间段测速(双向)。

   四、严管路段:

    1.泰来县民族街全段,道路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

    2. 建设路新生街至北四道街(北关楼),道路两侧禁止大中型机动车停放。

    3.平洋镇街里道路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

    4.克利镇大榆树村信号灯岗禁止大中型货车驶入泰榆公路。

    希望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来   源: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葛程煜
一   审:宋志红
二   审:徐兆军
三   审:金铁刚

泰来公安
黑夜中的利剑,百姓的守护者。用青春与热血谱写的每一页文字,都在天地间彰显一个永恒的主题: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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