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柬、老、缅、泰、越联合出手!逮捕7万余人,解救160余人

乐活   2025-01-23 05:18   江苏  


 

1月21日,澜湄执法合作中心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海鸥”联合行动总结会,柬埔寨内政部、中国公安部、老挝公安部和国防部、缅甸内政部、泰国皇家警察、越南公安部派出代表团参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东盟警察组织等国际组织亦应邀参会。

中心通报了“海鸥”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果,表彰了工作突出的相关行动参与方,介绍了中心拟于2025年度启动实施的“海鸥”行动第二期工作方案。各行动参与方梳理与总结了自身工作,分享了各自成功的执法实践与经验体会。各方一致认为,中心科学谋划、周密组织了此次行动,凝聚各国执法资源,形成了域内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枪支弹药走私犯罪的有效合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区域执法合作平台作用,取得了预期实效,有力维护了区域安全与稳定。

2024年8月至12月,为落实澜湄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精神及《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中心组织实施了“海鸥”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柬、中、老、缅、泰、越六国执法部门共同打击区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衍生犯罪与枪支弹药走私犯罪,取得了务实工作成果。经初步统计,行动期间,各方总共破获以电诈案件为主的各类案件160余起,逮捕犯罪嫌疑人7万余名,解救受害人160余名。

今年,中心将适时启动“海鸥”联合行动第二期,继续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衍生犯罪,特别是全力解救各国失联、被困人员切实维护区域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区域安全稳定。

来源:央视新闻,记者:李可婧 王溪



死刑!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


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浩文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王浩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王浩文于2001年至2014年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琼、胡某雄,在湖北、四川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到广东省汕头市等地贩卖,期间共拐卖儿童14名。


2024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认为,王浩文等人在多地流窜作案十四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共计拐卖儿童十四人,造成部分被害人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


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


2025年1月21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对被告人王浩文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姜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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