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24年10月底,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群众苏某某报案称,其停放在乌里雅斯太镇工业园区停车场内的拖拉机、割草机等农用设备被盗。
侦查人员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调取监控视频、现场勘验和分析研判,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于2024年11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阿某某抓获归案。侦查人员在对阿某某的交易流水等信息进行排查时发现其多次涉嫌盗窃他人农用设备,并经进一步查找成功联系到了其余受害人,迅速侦破了阿某某于2024年10月底至2024年11月期间盗窃农用设备案件7起,盗窃农用拖拉机30台、割搂草机25台。
目前,公安机关已扣押农用拖拉机20台、割搂草机15台及3台房车等生产物资,为群众追赃挽损120余万元。追赃挽损仍在进行。
来源:平安东乌
校对:孙波
二审:刘江岩
三审:贺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