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5-01-09 20:52   辽宁  



铁岭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环森领域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铁岭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森林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采矿、采砂、采土、建房、建厂等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违法犯罪线索。

2.盗伐、滥伐林木,破坏古树名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等违法犯罪线索。

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食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收购病死牲畜、家禽,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出售伪劣、毒害食品,制造销售假劣“养生”“壮阳”“瘦身”保健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大棚等农业生产相关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3.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销售非合法来源的药品、使用未在我国检验注册的药品进行医美服务及为上述行为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三)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1.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2.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等违法犯罪线索。

3.向耕地、农用地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废物等违法犯罪线索。

4.其它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对以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铁岭市公安局       

2025年1月9日      


来源:铁岭市公安局

编辑:杨慧

责编:蒙和

审核: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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