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 ···
关于接受杜俊霞、张洁辞去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太原市小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接受杜俊霞、张洁辞去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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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贾俊维辞去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4年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的规定,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接受贾俊维辞去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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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玉晶的太原市小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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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程冰为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雁为太原市小店区司法局局长;
刘旭东为太原市小店区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明全的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宝玉的太原市小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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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志一、解 淼、王 艳、程凌钰、王文娟5名同志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瑞杰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安玉婷的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旭彦的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长治市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向前
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刘向前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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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峰辞去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峰因工作变动辞去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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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裴丽霞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波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冯绍波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平小波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国华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晓林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暴安宁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邓辉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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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辰鹏为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晓龙的长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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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国君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悦珂珂、李林虹、张 艳、赵 杰、梁江燕、宋燕飞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广文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国君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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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向前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峰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贾潞斌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军为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赵锦会为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军的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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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秋萍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张艳利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秦树杰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郭永会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丁霆、张二军、张晖、秦露露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艳利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周秋萍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秦树杰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永会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董丽萍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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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玉霞为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郎海燕为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红玲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成愈峰、樊俊强、刘艳璟、孙晋超的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晨报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