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撤销李某缓刑,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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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30
山西
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召开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对洪洞县司法局提请的李某(化名)撤销缓刑建议进行公开听证。洪洞县司法局、洪洞县公安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到场参加会议。2023年,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交付洪洞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执行缓刑。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训诫处罚仍不改正,后又因抢夺他人手机被洪洞县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洪洞县司法局遂向本院提出书面撤销缓刑建议。听证会上,洪洞县司法局宣读了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及律师发表了申辩意见。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制度的核心理念是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社区监督和社会教育,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防止再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告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现漏罪、又犯新罪,人民法院有权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的刑罚。洪洞县人民法院郑重提醒:缓刑不等于无刑,非监禁刑并不意味着无限度的自由,请珍惜缓刑带来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切莫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