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1男1女被法院悬赏,谁认识?

民生   2024-09-12 16:04   广东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粤5203执109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江*忠与被执行人范晓鑫、池洁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范晓鑫、池洁芸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江*忠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范晓鑫,男,汉族,1988年09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21198809******,住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浮岗村****。

被执行人:池洁芸,女,汉族,1988年05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21198805******,住广东省揭阳市市辖区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浮岗村****。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175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和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提供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所提供的财产线索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若两个以上举报人所举报的财产线索同一的,赏金由本院最先收到举报材料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赏金由举报人按份获得。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663-3266574,联系人:魏法官。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515500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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