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7日,棉湖派出所接李先生报称:其放置在村里一空地上的热镀锌钢丝被人偷走了。
接报后,派出所迅速介入侦查。经研判,李某林进入警方视线,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2日,办案民警根据前期侦查线索,在普宁大坝将嫌疑人李某林抓获。
经查,李某林如实供述了其2024年7月26日凌晨2时多,驾驶一辆三轮车经过事主放置钢丝的空地时,发现地上放置着一堆无人看管钢丝,因手头拮据,遂心生贪念,上前将部分钢丝搬到三轮车上,随后驶离现场将盗得钢丝转卖获利。尝到“甜头”后,8月10日凌晨2时多,李某林再次以同样的方式到该处空地盗窃钢丝。
后续,警方趁热打铁
民警循线深挖,发现林某波有涉嫌收购赃物的违法嫌疑,于8月27日将林某波传唤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到案后,林某波对其先后两次在未向李某林核实钢丝真实来源的情况下,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李某林收购了钢丝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盗窃人员李某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收赃人员林某波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