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号:(2024)鲁0502执272号
悬赏执行金额:921080元
悬赏比例:15%
被执行人:李永波,男,1986年4月11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0321198604114412。
被执行人:李世强,男,1965年11月25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0321196511254492。
接受财产举报并进行悬赏奖励的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李永波、李世强的财产举报,对提供明确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用于清偿悬赏执行案件的债务金额乘以悬赏比例给予悬赏奖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7.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8.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9.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10.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46-7035173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来源: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