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公安交警将通过以下
“系好安全带”与“不系安全带”
正反典型案例
让广大驾乘人员
直观地感受一下安全带的重要性
正面案例=“系好安全带”
2025年1月8日12时30分许,姚某驾驶晋M号“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由风陵渡镇三焦村前往风陵渡开发区,当该驾车由东向西行至风陵渡道路风后东街西太阳小学东侧公路处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向牛彦平临时停放在公路南侧的晋M号“飞碟”牌中型自卸货车,致使双方车辆受损,造成本起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两车驾驶员因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均未受伤。
反面案例=“不系安全带”
2025年1月14日15时53分,南某驾驶晋M牌小型新能源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芮城县金茂城东侧路口处,未能让右方来车先行,与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驾驶晋M牌号小型轿车相撞,致南某及其车内乘坐人冯某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本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因驾驶员南某及车上乘客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致其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