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刷流水”
就能轻松办理贷款?
如果轻信这样的广告
很可能掉入“洗钱”陷阱
不仅贷款拿不到
反而身陷囹圄
案 情 回 顾
近日,东部警务协作区杜集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对公账户对应的公司是空壳公司,登记地址根本不存在,资金流转呈现异常状况。通过进一步核查,民警核实这一可疑对公账户的开户人信息,并前往某市成功将开户人熊某抓获。
据交代,熊某因资金紧张,征信存在问题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办理贷款。偶然的一天,熊某通过朋友圈一则广告,得知可通过注册公司进行“包装”办理贷款,随后熊某便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并按照对方要求前往外省,对方还热心的提供了住宿和伙食。
在对方指引下,熊某使用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并办理了对公账户,开通了网银。当听说要办理对公账户时,熊某感觉到了不对劲,仅仅是为了办理贷款,几经周折,还需要开公司,但为了能尽快获取贷款,熊某还是答应了对方。对公账户办理完毕后,熊某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手机卡等交给“工作人员”之后便返回了老家。从那之后,熊某就再也联系不上“工作人员”,直到民警找上门,他都还没有收到贷款。
所谓的“网贷人员”实际是电信诈骗违法分子,他们利用熊某着急用钱的心理,通过其名下公司的对公账户进行洗钱。熊某在意识到办理对公账户行为不妥时,本可以直接拒绝走人,却因一时心存侥幸而陷入对方圈套。
套 路 分 析
警 方 提 醒
随着公安机关对涉出租、出借、出卖银行卡、电话卡的打击力度加大,涉“两卡”犯罪得到一定遏制,然而有不少犯罪分子将视线转到公司对公账户上,因对公账户网银转账额度设置较高,能实现违法资金的快进快出,成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宠”。再次提醒大家,切莫为贪图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出租、出借、出卖给他人,将自己置于犯罪的边缘,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