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被告人雷某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在鹤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部分职工60余人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某从2018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
在鹤庆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担任辅警,参与辖区内出租屋、流动人口排查及协助民警开展日常查禁活动。
2022年至2023年初,雷某某利用担任辅警的职务便利,获取公安机关查禁活动信息后,明知其朋友高某某经营的KTV场所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仍向其通风报信,帮助高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被告人雷某某作为代表国家机关从事查禁犯罪活动的一名辅警,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雷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合议庭当庭宣判,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当日鹤庆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予以逮捕。案件宣判后,雷某某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公安民警纷纷表示,此案的审理令人真切感受到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务必要以本案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筑牢思想防线、依法履职,知敬畏、存戒惧,办案过程中切不能因一念之差,陷自己于囹圄,将曾经引以为荣的“警服”变成“囚服”。
下一步,鹤庆法院将持续落实旁听案件庭审常态化工作,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用“零距离”庭审观摩的形式,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施教,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准“红线”、守住“底线”。
权力滥用的危害
辅警虽不是正式警察,但他们同样参与着许多与维护社会治安相关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公权力。雷某某的通风报信,使得这些犯罪活动可能继续逍遥法外,伤害更多的无辜者,特别是那些参与其中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持续受到侵害。
职业道德的缺失
公职人员,无论是正式警察还是辅警,都应当秉持着公正、廉洁、奉公守法的职业道德。在日常工作中,公职人员需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职业操守的坚守。
而雷某某显然将个人的 “友情” 或者说私利置于了公共利益和法律之上。这是一种典型的价值取向扭曲,当一个公职人员做出这样的选择时,他就已经站在了违法犯罪的边缘。
制度建设的强化
制度建设也是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关键。对于辅警队伍以及类似的辅助执法队伍,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准入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在未来的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中,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技术手段和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要有严格的退出机制,让那些不适宜继续在公职岗位工作的人员及时离开。
总之,辅警雷某某通风报信获刑一案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它提醒着我们在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中,要从职业道德培养、法治教育、警示作用发挥以及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入手,保障公权力的公正、合法行使,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只有这样,我们的公职人员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守护者,我们的社会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
来源:鹤阳法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