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出行“无碍”更“有爱”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政务   2024-11-12 16:17   内蒙古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及时回应民生关切,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精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解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难问题。



今年7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经走访调研发现,本市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存在保障不充分问题,满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便利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该院持续开展跟进监督,紧盯整改效果落实,期间邀请满洲里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专业指导,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考察,对无障碍停车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达标、实用。目前,本市学校、政府、党群服务中心、机场等场所公共停车场已按照标准设置多个无障碍停车位,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便利难题已实现有效改善。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提高城市竞争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彰显社会人文关怀及文明程度的应有之义。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共同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法律规定文本转化为无处不在的社会细节,让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加可感可行、可期可待,让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更能充分享受“有爱”护“无碍”的美好生活。





小贴士:无障碍停车位是指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设置的专用停车位。按照相关规定,无障碍停车位应设置显著引导标识,并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停放。在无障碍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供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使用。




供稿丨辛清蕊

编辑田宇龙

初审国鑫慧

终审徐庆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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