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方案。
2022年,我国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家级成果——《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正式印发实施,形成了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至此,31个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部完成批复。(北京、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已于2017年批复)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西北重要安全屏障,是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区域,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向北开放新高地。
......
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包含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城镇建设、交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五大要素,有助于区域政策更加精准高效发力。各地在批复文件中也被予以最新定位,既体现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显著的比较优势,也为今后明确发展重点和肩负的责任。
以下为31个省级国土空间批复文件,供大家参考学习。
北京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要深刻把握好“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一核”与“两翼”的关系,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要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指导下,明确首都发展要义,坚持首善标准,着力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与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与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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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市是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等功能,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天津篇章。
河北
河北省地处京畿要地,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关键区域之一。《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山西
山西省是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点,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发祥地和中心区域之一,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山西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内蒙古篇章。
辽宁
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是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地区。《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
吉林
吉林省位于东北亚地理中心,是我国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地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老工业基地。《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黑龙江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区域,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向北开放新高地。《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上海
上海是我国直辖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的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要立足国际国内和本地实际,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切实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下功夫,在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上有新作为,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要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指导下,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塑造特色风貌,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管理服务,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点击查看: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
江苏省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浙江
浙江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交汇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努力将浙江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安徽
安徽省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省份。《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
福建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地区。《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
江西
江西省承东启西,地处长江中下游,是支撑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山东
山东省是促进南北联动、东西陆海统筹,联通东北亚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是我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工业基地。《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河南
河南省地处中原地区,是支撑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推动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篇章。
湖北
湖北省联结东西、承接南北,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地区,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
湖南
湖南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省份。《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广东
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广东实践。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是我国西南中南地区重要安全屏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海南
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海南路径。
重庆
重庆市是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等功能,更加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庆篇章。
四川
四川省地处长江上游、西南内陆,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是支撑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四川篇章。
贵州
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腹地,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等重大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云南
云南省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前沿,承担着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云南篇章。
西藏
西藏自治区是国家重要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清洁能源基地、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世界旅游目的地和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在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陕西
陕西省地处我国内陆腹地,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地区。《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篇章。
甘肃
甘肃省地处祖国西北,是国家重要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能源基地和“一带一路”的战略通道。《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甘肃篇章。
青海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是国家生态安全重要屏障,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区域。《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海篇章。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枢纽,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节点,是支撑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西北重要安全屏障,是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
今年以来,区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黄河流域、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正在抓紧报批,长三角、中部地区等区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正在加快推进。
小到家门口是建绿地还是盖商场,大到城市发展整体的定位走向,对老百姓来说,国土空间规划与自身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是为了实现“多规合一”,解决耕地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空间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以及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通过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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