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规定,经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拟对22家信阳市定点医药机构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登记。现将变更信息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电话:6886517,邮箱:xyybyyfw@sina.com)反映。
来源: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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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莘研 责编:覃韩菁
终审: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