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重要通知
为避免因刷身份证、社保卡无密码校验引发医保基金盗刷风险,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结算数据真实有效,加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经省局研究决定。
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实施参保群众使用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增加密码校验机制,严禁身份证免密医保结算。
参保群众使用身份证就医时,所有结算(包含门诊结算、急诊结算、门慢特病结算、住院结算、本地或异地费用结算)业务参保人均需通过输入医保码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否则无法医保结算。
结算验证方式
1.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
即可当就诊卡使用,也是报销的凭证
2.社保卡+社保卡密码:
职工和居民的社保卡可以当就诊卡使用,报销时需要输入社保卡的密码
3.身份证+医保码密码:
身份证可以当就诊卡使用,但报销时必须输入医保电子码的密码(不是社保卡的密码)
4.医保刷脸终端设备:
使用前提是已经开通过医保电子凭证
温馨提示:
不论门诊或住院,只要想走医保报销,必须使用以上结算验证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建议:
来源:河南省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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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莘研 责编:潘倩雨
终审: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