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告
时事
2025-01-02 19:57
辽宁
锦州市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告
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
现就全市2025年1月-2025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事宜通告如下:200元/年、300元/年、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为普通群体使用档次。100元/年,为低保、特困、重残等特殊群体专有档次,由政府代缴。如特殊群体人员有意向缴纳100元以上缴费档次,需自己补齐剩余缴费金额(例如低保户李某选择缴费档次500元,除去政府代缴100元,还需自己补齐余下400元缴费金额)。特殊群体人员应于2025年8月前选择缴费档次,超期未选择的,系统将默认按照100元/年由政府代缴。参保人不能同时缴纳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核查该参保人是否符合参保标准。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填写参保登记表并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农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存折的复印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申报、录入系统生成新参保人员信息。具体所需资料请咨询各区、县社保部门。每月在指定工作日期间受理新增参保、变更业务(节假日顺延),具体日期请咨询各区、县社保部门。信息征集后方可缴费。本年度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锦州市不再使用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请广大缴费人选择以下方式完成缴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锦州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1.本年度费款视为“日常缴费”,可在“日常缴费”中缴费,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请在“特殊缴费”中缴费。2.若缴费人对“特殊缴费”中应缴费信息有疑义,如参保信息、缴费档次金额等,需由社保部门做回退并重新发出。1.缴费人在“日常缴费”中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特殊缴费”中不可选择缴费档次。2.缴费人需在缴费前完成缴费档次的选择。若已进行缴费,则当年不能更改档次,下一缴费年度可修改。3.对100元/年政府代缴的低保、特困、重残等特殊群体专有档次,如有意向缴纳100元以上缴费档次,可通过“日常缴费”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1.2022年1月1日起的已缴费信息,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锦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已缴费记录。2.缴费人可查到本人缴费记录,经办人可查询到已代为缴费的记录。 1.2022年1月1日起的缴费票据,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缴费后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锦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取得。大部分缴费方式均支持各种证件类型。辽事通仅支持居民身份证。温馨提示:持非居民身份证人员使用辽宁移动办税、微信、支付宝为本人缴费时,实名登录后请选择“我是经办人”入口缴费。缴费档次及金额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社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
来源:锦州税务
编辑:沈晴工作室
校对:张云婷
复审:刘洪佳
终审:张大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