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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是户籍窗口最寻常、频次最高的户籍业务。过去,群众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落户申请书等材料到线下户籍窗口排队办理。为解决线下材料多、耗时长、办事成本高的问题,现在,宜春公安现推出购房落户全程网办从申请、确认到落户全程“不见面”户口簿可邮寄到家,不要太方便哦……
购房落户网办便民小贴士
如何操作,一起来往下看
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电子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方式一:群众可通过“赣服通” -“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申请办理;
方式二:群众可选择“赣警办”-“一件事一次办”-“公民购房落户”申请办理。
1.申请
方式一:通过“赣服通”(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热门服务-“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方式二:通过“赣警办”(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一件事一次办(公安联办)-公民购房落户,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系统自动受理,在线共享不动产证信息,并自动核验。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发生落户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核验未通过的,系统自动退回申请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或者提示申请人线下向派出所申请。
3.审核
拟落户地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落户申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
4.出证、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平台获取电子户口簿。同时,可在一个月内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或者线上申请以邮寄方式(邮费到付)领取纸质户口簿。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