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缴费!

政务   2024-11-12 14:40   江苏  


2025年度丹阳市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开始啦!


关于办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
各参保对象:

根据《关于明确 2025 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事项的通知》(镇医保〔2024〕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丹医保〔2024〕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参保对象

1.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

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缴费标准

1.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充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3.符合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4

参保方式

续保人员(2024年度已参保缴费)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新生儿为外地户籍时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地的户口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我市为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人员。

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具体参保方式如下:

1.线下办理渠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至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区(村)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保”中的“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5

缴费方式

正常续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税务线上缴费渠道:登陆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可线上直接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注意选择社保经办机构“丹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医保线上缴费渠道:登陆微信搜索“丹阳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进入“掌上医保”,再点击“医保缴纳”可线上直接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注意有多地参保信息人员缴费操作时,需正确选择参保地丹阳和缴费所属期2025年)。

3.银行APP缴费方式:下载社保卡发卡银行APP,通过手机银行办理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4.银行柜面缴费方式: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农商银行或建行各网点柜面直接缴费。

5.社保卡批量扣款缴费方式: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且账户内在2024年12月25日前有足够存款余额的签约缴费人,税务部门将定期扣缴;

6.“家庭共济”缴费:通过江苏医保云APP首页“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行家庭成员共济绑定,绑定成功后通过“家庭共济”→“账户缴费”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

重点提示

1.新参保对象:首次参保人员(含新生儿),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各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人员信息采集、制卡、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手续,至指定银行网点缴费,也可线上缴费。

2.中断补缴对象:持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各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中断年度补缴手续,至指定银行网点缴费,也可线上缴费。2024年度保费按正常流程处理。

3.未在集中缴费期内(2024年11月8日-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补缴当年度保费,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望广大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
详情请咨询:12366(税务)12393(医保)

丹阳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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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


END

来源: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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