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第一期)
2024年9月30日,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巴宜区八一镇永恒粥道未在经营场所的就餐区、菜品柜等经营区域及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亦未主动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30日,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巴宜区八一镇永恒粥道未在经营场所的就餐区、菜品柜等经营区域及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亦未主动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