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岑溪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2024-09-26 12:02   广西  

@岑溪市城乡居民

大家注意啦!

2025年度岑溪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于9月启动!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缴纳。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足额缴纳2025年度保费后,设置缴费后的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202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享受待遇时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最新规定,以最新文件为准。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途径(三种)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

①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进入“我的”,点击“登录/注册”进行人脸验证。完成后点击底部的“缴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信息,确认“经办机构”(请选择就读学校坐落所属城区)和“缴费年限”(2025)→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②个账代缴:前提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账号必须与被代缴人绑定“共济关系”。“共济关系”可在广西医保公众号进行绑定。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广西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在首页点击“更多”→点击“账户共济信息”→阅读须知,查看个账代支授权列表→“解除权限”或“增加授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完成“共济关系”绑定

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卡内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缴纳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进入“我的”,点击“登录/注册”进行人脸验证→完成后点击底部的“缴费”→“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选择缴费年费(2025),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广西税务12366 微信公众号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在微信中依次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广西社保缴纳”→选择“服务”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5”→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请选择就读学校坐落所属城区)→确认无误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微信城市服务


3、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使用支付宝“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在支付宝主页面中“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5”→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请选择就读学校坐落所属城区)→确认无误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支付宝市民中心


(二)税务大厅缴费

1

岑溪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岑溪市玉梧大道西1号

咨询电话:0774-8212366

2

岑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

咨询电话:0774-8236278

★★★温馨提示:现场缴费的缴费人请了解缴费银行卡是否被限额,避免出现多头跑现象。


(三)银行缴费

1

与银行签约批扣协议,由税务部门从签约账户进行扣费。

2

到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的商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3

到各行政村农商行、建设银行、桂林银行等便民服务点办理缴费业务。

五、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银行移动智能终端(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六、参保人员可享受医保待遇



(一)财政补助:财政每人补助不低于670元,划入医保基金。

(二)普通门诊:小病小痛可看门诊,每年最高可报销300元。

(三)慢性病:38种常见慢性病治疗,最高可报销23.82万元。

(四)住院:患病住院的基本医保最高可报销23.82万元,进入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50万元。

(五)意外伤害医疗: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门诊最高可享受4千元报销,住院治疗按住院规定报销。

以上医保待遇以政策文件为准,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七、特别提醒



(一)享受政府补助的困难、特殊人群的城乡居民,须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二)非享受政府补助的困难、特殊人群的城乡居民,缴费时请选择所在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岑溪市医保局,如显示的“医保经办机构”不是希望享受待遇的地区或提示无参保登记信息,请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缴费事宜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774-8212366;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医保部门,咨询电话:0774-8212266。

来源:桂医保、国家税务总局岑溪市税务局、岑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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