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切实维护流域水事秩序

旅行   2024-08-09 19:02   广东  

近日,珠江委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柳州市某水上运动码头工程批建不符案件的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经核实,当事人已拆除与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建设内容不符的建(构)筑物,并按设计要求对浮码头平台进行固定,该案水事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处罚(处理)决定执行完毕,维护了法律法规权威,确保了相关水域主汛期防洪安全。

2021年12月,珠江委对柳州市某水上运动码头工程出具水行政许可决定书。2023年9月,珠江委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按照许可决定的要求进行建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且浮码头平台固定方式不符合许可决定要求,存在较大的防洪安全隐患。2023年10月,珠江委对该工程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限期完成整改。立案后,珠江委依法全力推动案件所涉水事违法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推动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珠江委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努力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二是紧盯案件进展。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测量、现场交流等方式,密切跟踪违法问题整改进度,督促当事人在主汛期到来前抓紧整改,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文明执法,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程序正当、处理结果公正。

下一步,珠江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凝聚部门内部水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力量,强化会商研判,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行政许可审批-执法检查(遥感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台账动态管理-立案查处-推动问题落实整改”等水行政执法各环节闭环管理,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好珠江流域水事秩序。

珠江水利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珠江委)成立于1979年,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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