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二、义务教育资助项目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每年9月初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请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确认是否“申请资助”,并交班主任初审。
(二)学校认定
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公示困难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开展三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发放
1.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非寄宿生补助、宏志助学金的资助资金由区级有关部门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2.“鸡蛋牛奶”工程按每天1个鸡蛋、1盒牛奶标准进行发放,全年按200天计算。
编辑|邹道凤
初审|熊莉
复审|曾钧
签发|刘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