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政务   2024-12-17 17:59   西藏  


2024年拉萨市达孜区专职人民调解员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实达孜区人民调解队伍力量,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经达孜区人民政府批准,结合达孜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3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7名司法专职人民调解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按《达孜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分别安排到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二)招聘范围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学、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2.在达孜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3.同等条件下,以下几类人员优先:具有达孜户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学、社会心理学相关专业;具有调解特长、精通藏汉双语。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一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的优先录用)。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一)承办(协助)区人社局、司法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或承办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二)协助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服务。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公共宣传活动。

(五)做好区人社局、区司法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9日,工作时间:9: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原件和1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前往达孜区人社局高就办(304办公室)现场报名。

3.达孜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人员可按照岗位具体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专业和资格不符,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

2.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由达孜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4.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两项成绩计算总成绩,达孜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按从高分至低分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并通知考生。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2.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见附件2),并组织体检。因在社会政审、体检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招聘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e讯达孜”“法润达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用人单位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不服从岗位调剂安排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请报名人员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考单位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达孜区人社局、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143166  6142273


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达孜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政审表



来源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达孜区司法局
编辑:日桑
校对:贾晋  
审核:孙浩     朱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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