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中小学2025年春季新学期即将开启。近日,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做了细化规范,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
记者关注到,《办法》明确了学籍、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的定义,对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做出了类型划分,并单独设立“保障措施”一章,对学籍管理保障条件、学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学生学籍号由国家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对于空挂学籍、人籍分离、重复学籍等问题,《办法》要求,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办法》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予办理退学手续。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确认后报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备案。学籍注销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针对特殊教育学生、高中阶段职普融通项目学生等类型的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举办普职融通类项目的,根据本省普职融通教育有关规定开展学籍管理。
编辑 李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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