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广州沙面租界周边治理
梁敏玲 王天卫(暨南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研究生)
摘 要:1861年,英法两国凭借武力和不平等条约,在广州开辟四面环水的沙面租界。英法领事宣称在租界外的沙基和沙基涌也拥有“权利”,频繁无理干预租界周边事务,试图通过中方制度与人员扩大特权。中方在调整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多层次官员共同参与该区涉外日常治理的模式——新涌缉捕和巡防营先后专管,南海知县、西关千总等文武官员亦负有责任。1883年巡防营入驻租界后,英法领事加强对巡防营的渗透,甚至借其侵蚀中国对租界周边的行政管辖权。晚清沙面租界周边的治理秩序深受英法势力的干涉侵扰,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典型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