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翔峰案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刘翔峰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同时,对同案被告人罗原灯以故意伤害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为牟取额外手术费用,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原灯夸大患者病情、虚构患者病征,给6名不具备相关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上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6万余元。刘翔峰利用主持或参与手术的工作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上述手术耗材已被依法收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翔峰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刘翔峰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刘翔峰事件是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医疗领域腐败和道德沦丧事件,具体经过如下:
事件起因:
2022年8月,网络上出现对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师刘翔峰的医德医风问题的举报。举报内容包括对已无手术指征的病人采用高额治疗方案、频繁对急诊病人进行机器人手术收取高额费用、哄骗患者买保健品当药品使用、切除患者正常的胰腺和脾脏等严重违规行为。
医院反应: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在接到举报后,迅速成立了调查组,并于2022年8月16日停止了刘翔峰的工作,免去其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
官方调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于2022年8月19日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湖南省医学会组织6名医学专家对刘翔峰的医疗行为进行专业核查。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随后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
法律审判:
经过法院审理,刘翔峰因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同时,其同事罗原灯因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此事件不仅揭示了医疗行业中的严重问题,如过度医疗、贪污腐败,也提醒了公众在选择医疗服务时需要更加谨慎,确保医疗机构的正规和专业。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领域的监管,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为医疗行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继续深入调查,对后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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