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动态】余东分局成功调解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纠纷

文摘   2024-12-20 21:03   江苏  

基本情况



近日余东分局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称其在余东某电动车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轮胎容易打滑,导致其在路上摔倒。之后张先生就去店里反应要求维修车辆,工作人员告知维修的配件未到货,需要等厂里答复,并未给出明确处理时间,对此有异议。随后张先生投诉到了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余东分局,认为该电动车的质量有问题,希望协调退货退款。

调解过程



接到投诉后余东分局调解人员第一时间来到电动车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并调解。经现场核实,经营者现场提供了电动车进货记录、出厂合格证明,外观与车辆一致性证明上相符。经营者表示厂家也已经派人至消费者家中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在具体在等厂家的配件,配件到了就可以进行维修。余东分局调解人员在了解了双方相关争议情况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后)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分局调解人员根据新消法的规定,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厂家同意可以帮助进行车辆维修,更换转向杆、轮胎等,配件等一个星期左右到了,就通知张先生去店里维修。

案例提示



这个案例展示了因为电动车售后服务不到位,而引起的一起纠纷。本案例中,店家和消费者没有保持好有效的沟通,在售后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处理的意见以及处理时间。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店家在故意拖延。同时,对于经营者来说,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做好进货查验,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拟稿:俞祥阳

审核:仇   亚

发布:何瑾奕

凤城余东
凤舞千年·韵承古今,感谢您关注“凤城余东”公众号。余东因您更精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