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标准,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为同步缴纳,我市居民医保筹资人群结构仍分为学生儿童、大学生、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等四个类别,个人部分筹资标准分别为每年380元、280元、570元、810元,其中,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缴费金额中已包含长护险每年30元/人。
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具有本市户籍并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等可享受参保资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园区、街道)或村(社区)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