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启用新增的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违法停车、随意变道、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同时,电子警察具备缉查布控功能,对通过该路口的车辆进行全面识别,发现涉嫌假牌、套牌、逾期未年审、报废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系统将自动提醒前方民警对车辆进行精准拦截和处置。
现将监控路段及点位公告如下: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